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是指在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和承担票据义务的人。票据当事人可以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 :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 :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金额的人。
付款人 :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非基本当事人
承兑人 :对于汇票和本票,承兑人签字表示承兑并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背书人 :持票人签字转让票据权利的人。
被背书人 :接受票据权利转让的人。
保证人 :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可能包括:
持票人 :票据权利的所有者,即票据的持有人。
主债务人 :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和支票的发票人,首先负付款责任。
从债务人 :如背书后的背书人,次于主债务人负担保付款之责。
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票据法规定,并受到票据行为的约束。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等操作都会影响票据当事人的角色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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