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投资主体存续
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原企业的出资人(股东)必须在改制重组后的企业中继续存在,尽管他们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简而言之,就是原来的投资者还存在,没有注销。这体现了资产所有人未改变的实质,并可能因此获得相关契税等税费的减免。
例如,如果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原先A公司的股东甲和乙,以及B公司的股东丙和丁,在合并后的C公司中分别持有股份,则这属于“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情况。但如果在合并后的C公司中,丁不再持有任何股份,那么原来的投资主体就发生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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